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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月18日 早餐桌


  親愛的寶寶:


    我拜託記者給我了一張,我和她的照片。


    我和她拍了無數的照片。每次記者到了我們的攝影棚,要求我們合拍照片時,我都會愣一下:“咦?上次不是拍過了嗎?”

    我老是覺得記者按快門的數量都是遠遠超過他們需要的,根本用不完。每次被閃光燈閃到發昏的時候,心裡都想:“這次拍的總夠你用一年的了。”這當然是活老百姓的想法,記者又不是怕物資缺乏、先買好幾箱衛生紙放家裏慢慢用。

   記者的工作就是此時此刻記下可報導的事情,哪怕你老是穿一樣的衣服,擺一樣的姿勢,他們也是要拍。


    這樣想來,拍明星的記者應該比拍政治人物的記者多點樂趣吧。政治人物常常就算換了衣服、也沒人看得出來,又老是做同樣的動作,揮手、剪綵、抱抱別人的小孩,所幸有時候會偶爾打個瞌睡,已經算很精彩的了。


    明星大多漂亮,不漂亮的也多少會做怪,拍起來好玩多了。



    已經拍太多了,為什麼還會特別去和記者要一張我和她的照片?


    因為我們兩個都不記得拍了這張照片,當時主持完一個有點麻煩的典禮,兩個人趕快換了鬆鬆垮垮的衣服去吃東西,又很二百五地互相敬著酒。她臉紅撲撲的、瞇著眼,我臉上還留著造型師用海綿替我做出來的一點點鬍渣子,我們兩個就活像鴉片鋪裡的哥兒們,臉貼臉地拍下了這張惺忪的照片。


    我有一個會高低擺動的照片夾子,可以夾好幾張照片。我和記者要來這張照片之後,就把它也夾了上去。


    其他那些照片裡的我們也很好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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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kywinds64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